各教学单位:
根据《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教职成〔2022〕2号)附件2《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指南》第二条第三款规定:高起专和专升本最低修业年限2.5年,最高修业年限不超过5年;高起本最低修业年限5年,最高修业年限不超过8年。高校可按上述要求,具体确定本校各专业修业年限。现对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籍、学位管理部分条例进行以下修改:
一、原《梧州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员学籍管理规定(试行)》第四章第十九条规定:经学院批准学员可以分段完成学业。最低学习年限为 2.5 年的可延长至 6 年(含休学年限,下同),最低学习年限为 3 年的可延长至 7 年。现修改为:经学院批准学员可以分段完成学业。高起专和专升本最低学习年限为2.5年,最高学习年限为5年(含休学年限)。
二、原《梧州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(修订)》第四章第十一条规定:外语成绩自通过之日起6年内有效。现修改为:学位外语成绩自通过之日起5年内有效。
以上修改自2023级成高学生开始执行,2022级以前(含2022级)学生仍按旧规定执行。
特此通知!
梧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2023年2月22日